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20日起,凡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对社会车辆实施20%禁限行;启动一级响应后实施50%禁限行。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明天(20日)渭南市主城区道路,社会车辆将限号通行。
12月20日限行的机动车尾号为5和0。
限号规则:X和X+5
12月20日限0、5
12月21日限1、6
12月22日限2、7
12月23日限3、8
以此类推
……
届时,临渭交警大队将对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辖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停驶全部持非绿标公务车的基础上,再停驶30%的公务车。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