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市长李明远主持召开渭南市政府年第9次常务会,会议原则通过《渭南市实施城镇供水阶梯水价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对城镇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家庭用水户实行阶梯水价。
据了解,阶梯水价就是将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内的,采用基准水价,使用量超出基本定额的,超出的部分则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其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
《意见》提出,渭南市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第一级水量将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按覆盖本区域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将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按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户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原则上,各级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等),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
《意见》指出,渭南市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会适当考虑家庭人口数量差异增加用水基数解决。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原则上以年为单位。
对已按“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户外计量”政策建成的小区,物业公司必须退出抄表收费,由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收费管理。
此外,常务会还审议了《渭南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并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讲话”。
(消息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