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是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大会主要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省学联十大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学生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研究确定今后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地方师范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大会参选条件凡是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全日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选举成为代表(受到学校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以上权利):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参事议事能力;
4.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中,能够较好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5.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够真实充分地反映同学诉求,合理地表达同学意愿。
代表产生流程1.推荐代表候选人(12月9日前)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单位酝酿讨论,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根据代表条件、推选原则和产生办法,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并报校学生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2.代表选举(12月11日前)
代表候选人名单经校学生会审查、学院团总支审定同意后,学院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团组织审定、党委同意(12月13日)
正式代表名单经学院团总支审定、党总支同意后,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代表信息登记表及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文件交至学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
4.代表资格审查和批复(12月14日前)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5.确定大会正式代表(12月15日)
大会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通过《渭南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等制度性文件;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具体筹备工作安排和会议日程另行通知。
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年12月20日陶然楼演艺厅
查看下方精选文章第八十六期
妈妈,我给您说
美文分享
不经一事,不懂一人
第八十五期
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精神要做到“六个明确”
END编辑
马随生
审核
朱玉娜
出品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媒体中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文章已于修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