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学年
学生社团
成立通知
为丰富校园文化,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现将—学年新社团成立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生社团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根据学生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具有非盈利性质。学生社团以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为原则,积极开展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丰富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时间安排
年10月19日-年10月21日
三、申请条件
1.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须按照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化体育、志愿公益、创新创业、自律互助及其他等相应类别进行申请。同一社团只能对应一种类别进行申请。
2.拟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20名以上我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3)有至少1个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作为业务指导单位;
(4)有至少2名校内指导教师,其中1名教师负责社团业务指导,另1名教师负责社团日常管理指导。
(5)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社团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有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3.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名称、宗旨、性质、类别、业务指导单位、活动场所和方式;
(2)社团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罢免的程序;社团成员入会条件及其权利、义务;
(3)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4)需确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5)章程的修改程序;
(6)社团终止的程序;
(7)应当有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
(1)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没有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在同一校区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
(6)涉及宗教文化的;
(7)涉及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
(8)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
(9)未经学校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
(10)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11)其他不宜批准成立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四、申请材料
1.《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表》
2.《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成立信息登记表》
3.《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拟任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4.《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发起人员统计表》
5.学生社团章程;
6.社团负责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社团负责人在校成绩单一份(需盖院章);
8.社团年度工作计划。
注:以上所有材料除第五条外其余都需要电子版,电子版无需签字。
五、审核过程
1.成立学生社团须向校团委提交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及确认书、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以及社团章程草案等;
2.批准注册的学生社团以公告及新媒体方式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请,校团委将组织专人对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审批。
2.请于年10月20日(星期二)17:00前将各类材料纸质版交至办公室综合服务组,电子版材料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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