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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临渭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广大家长更加准确、清楚地了解我区义务段招生政策,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民同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顺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组织形式

(一)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各中心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学校现场注册报名。(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城区中心校组织实施,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三、年临渭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级小学应届毕业生。(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2.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2)小学毕业证;四、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分五类)

1.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资料要求:(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2.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出生登记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资料要求:(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要求:(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2)居住证(由临渭常住地派出所出具,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4.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资料要求:截至年8月31日前,父母已在城区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及以上。资料要求:(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一致);(2)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持证人和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5.第五类:不满足以上四类条件的可选择第五类,需提供资料:(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2)和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3)务工证明,家长本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

五、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今年秋季开始,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临渭区网上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登记,按程序进行审核录取。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同时追究学校举办者和校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1.招生条件

满足基本入学条件,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在临渭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初中要优先满足临渭区、高新区学生入学需求,仍有空余学位的可以适当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3.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按照省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确定。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临渭区网上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登记,学生及家长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

六、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及积分办法

1.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录办法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按照户籍、房产、随迁子女和门店经营的先后顺序规范入学,每类录取完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可招录下一类学生,若本类入学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照本类积分从高到低招生录取,直到学位占满为止,超出部分由中心校统筹调配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就读。2.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类别积分排序办法满足一类、二类条件的学生,学校要全部接收。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区居住时间(以居住证连续时间为准,每月积2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第四类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入学,各校要根据父母在临渭城区就业经营时间(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第五类其他人员子女入学,要根据父母一方务工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18分)、租房时间(每年积6分,不超过24分)、孩子在临渭城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时间(幼儿园就读时间证明由学校在平台查询,家长不提供资料;小学就读时间由原毕业小学提供,每学期积5分)等条件进行积分排序。父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累加。

各学校要按照区局及中心校招生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分类登记、积分排队的方法,制定积分排序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入学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指导家长合理选择学校、有序登记。注意: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年6月30日。七、年临渭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各中心校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学生8月30日、31日统一到校注册报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网上登记报名,招生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宣传阶段(7月6日—7月12日)

利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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