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号)及相关规定,渭南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6月11日至年6月1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年6月4前正式落户。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和下载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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