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年建设教育强市目标任务,结合总局、省局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有关工作安排及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部署,2月23日,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年度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教学用品、验光配镜等产品质量安全和教育收费综合督查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教学用品、学生用品(作业本等)、验光配镜等产品质量安全、虚假违法广告和教育收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达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目的,消除学校食品、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此次督查将由市局主要领导牵头,有关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市局相关科室、市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查。督查重点如下:
一是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对辖区学校食堂及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教学用品、学习用品(作业本等)、验光配镜等产品质量安全、验光配镜行业和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广告以及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情况。
二是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开展学校和师生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传销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情况,以及对教学用品、学习用品(作业本等)、验光配镜等产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情况;
三是辖区学校落实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是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运行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管理情况,实施“阳光食堂+智慧监管”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储存、加工过程及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管理情况,落实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和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情况。
五是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是否有实际有效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熟悉处置过程。
六是校园及周边在用特种设备检验情况,有无使用登记证,人员持证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七是落实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和校园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情况,学校及周边是否存在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校外培训广告,是否存在其它虚假违法广告。
供稿:餐饮服务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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