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蒲城县拟命名表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
参照《渭南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渭南市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渭南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细则》等规定,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采取自愿申报,部门、镇(街道)推荐,年初集中培训,年终检查测评,重点征求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等部门的意见,经县文明委主任会议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拟命名表彰的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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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pcxw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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