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单位:
为保障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生产需求,统筹做好疫情期间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防控责任。
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严格入场要求。
顾客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餐饮场所;从业人员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并如实记录,所有员工须戴口罩上岗。各餐饮单位发现顾客或从业人员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允许其进入,并及时上报镇(办)市场监管所或食药所。
三、严格堂食管控。
实行限制性进店就餐,餐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量不高于总量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米;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坐,对面错位就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顾客人与人间距米以上。每个包间只许开一桌,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具备条件的火锅店可实行“一人一锅”。推广使用“公勺公筷”,鼓励消费者实行分餐制。各餐饮单位、流动餐车不得承办聚集性红白喜事宴席。
四、加强经营场所环境管理。
工作场所、就餐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对餐饮容器及附属设施进行随时清洗消毒。
五、严格食品供应流程管控。
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检查食品仓库,及时清理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并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对使用过的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要按照“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特别要重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洗涤剂、消毒剂的规范管理,坚决防止误用。
六、强化责任追究。
对落实防控措施不严格、防控要求不到位,将依据防控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加强监督指导。
属地镇(街道办)要根据防控要求细化措施,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督导检查服务,确保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渭南市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3月5日
3月4日渭南高新区发布通告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渭南高新区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
关于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的通告
全区所有餐饮行业恢复堂食应达到以下防控要求:
一、各经营主体证照齐全,经营资格合法。各经营主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工作场所、就餐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对餐饮容器及附属设施进行随时清洗消毒。
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米间隔线,确定专人引导客流。
四、从业人员和顾客必须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遇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
五、大厅桌与桌间距.5米以上。顾客人与人间距米以上,隔位就坐。具备条件的火锅店可实行“一人一锅”。禁止大规模群体性聚餐。
六、积极推行分餐制,主动提供公筷公勺。推行“电子点餐+电子支付”模式。
七、防控措施到位经区卫食药局现场检查同意后方可恢复堂食。
八、对落实防控措施不严格、防控要求不到位,主管单位将依据防控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渭南高新区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
年3月4日
3月2日渭南蒲城县发布通告规范商贸行业经营活动关于规范商贸行业经营活动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风险尚未消除,拐点还未到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杜绝人员聚集造成的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严格管控商场、超市、宾馆、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等经营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督促从业员工精准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增强落实自觉性,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努力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绩。
二、足额落实消毒液、测温枪、口罩等防控物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消毒毯、消毒台,间隔米以上距离提醒标识等。每日自然通风换气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对无法通风的密闭空间暂不对外开放。
三、加强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员工和顾客进店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等制度,明确专人引导客流。在登记、测温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隔离在临时隔离区,并立即联系县卫健局诊疗就医(联系电话-)。
四、严格落实消杀制度,定时做好餐饮容器及相关设施的清洗消毒,对工作场所、就餐场所及门把手、门帘、垃圾桶等每天至少3次以上消毒并做好记录;鼓励采用“电子点餐+电子支付”模式。
五、餐饮行业实行限制性进店就餐。大厅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50%,就餐间距不小于米;方桌同排座位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每个包间只开一桌。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的50%。具备条件的火锅店可实行“一人一锅”;晚22点之后的夜宵暂不开放;原则上不得承办聚集性红白喜事宴席。
六、对执行防控措施不严格、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商务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将依据疫情防控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蒲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年3月2日
来源/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蒲城政府网
编辑/姚二曼
审签/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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