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史王萍
6月25日,市政府印发《渭南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
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推进、依法查处”的原则,通过自查自改、整改查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严肃查处建设工地违法违规行为,高标准落实扬尘治理“6个%”、“两个严禁”和“红黄绿牌”管理制度,推进清洁工地建设,争创文明工地,全力打造渭南工地扬尘治理模式,力争渭南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此次攻坚行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包抓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人,建立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监管责任清单。对连续两次整改不达标的建设项目,将对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3次整改不达标,将计入不良记录;连续4次整改不达标的,将列入黑名单清理出渭南建筑市场。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上限处罚;每周组织环保、住建、执法等部门开展1次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检查活动。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环保、城管局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用陪同、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的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并及时曝光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渭南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方案》
为深入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治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严肃查处建设工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有效解决当前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中重视不够、标准不高、责任不实、执法不严的问题,坚决遏制建设工地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形成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清洁工地建设,争创文明工地,全力打造渭南工地扬尘治理模式,力争我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水平达到全省前列。
二、任务要求
本次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推进、依法查处”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建设工地和渣土车按照《渭南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细则》要求,开展自查整改,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各责任单位进行对标整改,高标准落实扬尘治理“6个%”、“两个严禁”和“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临渭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要结合中心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对个建设工地全部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整改全覆盖、无遗漏。
(二)整改查验阶段(7月1日-7月10日)
按照攻坚行动安排和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全面推进清洁工地建设,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对上级督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各级各部门多次督办、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验收垣市级联合检查督办”的方式检查验收,未达到治理标准的工地全面停工整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要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别对扬尘治理工作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督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综合督查督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1日-7月20日)
对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回头望”,巩固攻坚行动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快城管数字化平台建设,中心城区建设工地一个月内实现视频监控、扬尘检测仪器和渣土车全部联网,其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城管数字化平台,并实现对辖区工地和渣土车的联网监控。
三、责任分工
(一)建设单位对工地扬尘治理负总责任,把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做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二)施工单位对工地扬尘治理负直接责任,制定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报建设单位备案,并对所有作业人员培训,及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
(三)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对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到位的建设工地,监理部门不得出具质量合格报告。
(四)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领导包抓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并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扬尘治理”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住建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负责红黄绿牌制度落实,开展争创文明工地活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做好监管工地扬尘治理具体管理标准和措施落实,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工作,从严执法;环保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交通管理及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工地及渣土运输违规违法等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渭南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综合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分别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城区工地扬尘治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大工作落实。
(二)夯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包抓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人,对本辖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制定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公示牌。行业监管单位要建立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监管责任清单,责任清单于6月30日前报扬尘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督促各主体责任单位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联系人:宋超邮箱:zhzfy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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