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商洛新闻网」
经自愿申报、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查推荐、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领导小组最终评定后,认定西安城墙·碑林历史文化景区等13家单位达到陕西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因疫情防控原因,西安市(部分单位)、宝鸡市、渭南市(部分单位)、汉中市、安康市、韩城市等6市未开展实地评定。根据《陕西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及复核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1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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