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公告
经核查,截止年2月29日,全市共有辆汽车累计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已达50次以上,其中辆逾期未检验,27辆已达报废标准。请车辆驾驶人尽快前往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站(支队车管所西厅,电话-)接受处理,消除违法状态。
交警郑重提示:这些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凡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罚款元,记3分;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罚款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
附:车辆信息详情请见 年3月25日
来源:渭南日报
编辑:周佳
校对:左超君
审核: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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