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从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获悉,渭南市被重新确认为年国家卫生城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根据暗访和评审结果,重新确认北京市怀柔区等93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重新确认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等个县城(乡镇)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对出现材料造假问题的18个提名城市、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报送的测评工作材料中有个别文件资料存在明显弄虚作假问题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晋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西省新余市、湖南省邵阳市、湖南省益阳市、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雅安市、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18个提名城市、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年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2个提名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对年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青海省海东市予以通报批评。
为家乡打call
希望我们再接再厉
(来源:中国文明网、华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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