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1月16日)限行尾号2和7
1月15日11时,渭南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渭南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有关规定,明日7时至20时,渭南市城区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
每日7:00-20:00
限行区域:
临渭区:滨河大道以西,站北路以北,渭清路以东,渭河大街以南;(含这些路段)
高新区:石泉路以东,华山大街以北,渭清路以西,新国道以南所有路段。(含这些路段)
限行规定:
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星期一限行1和6
星期二限行2和7
星期三限行3和8
星期四限行4和9
星期五限行5和0
不受禁限行的车辆:
1、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限行);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快递运送及押钞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
5、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6、“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
(来源:渭南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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