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4月1日零时,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等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同步到位。
(所谓“零差率”药品就是选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至此,医院已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医药养医机制,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市财政局采取多项医院改革
★一是制定财政补偿政策★
医院改革工作会后,根据中省相关文件,医院改革实际情况,制定出医院财政补偿意见。确定,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医疗服务调价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
★二是落实财政补偿资金★
财政医院药品收入、药品费等数据,根据药品加成情况测算财政补偿资金,并据此安排财政预算,落实补偿资金。采取了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提前下达中省补助资金万元,市级补偿资金万元。
★三是做好部门协调配合★
医院改革是系统工程,工作涉及多部门。财政部门主动配合物价、卫生计生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我市医院改革方案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共同努力,推动市级医院改革如期启动。(记者王阳)
来源/渭南日报编辑/左超君审核/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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