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年11月15日,渭南市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次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率先对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通过理顺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的关系,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由过去的分段监管为主向品种监管为主的转变,建立起具有渭南特色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
一、资源整合,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通过编制划转的方式,将分散在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畜牧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统一归并到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市县设置了公安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在镇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制,职责整合,职能统一,事权理顺,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样本。
二、科学统筹,提高检验检测和执法效能
渭南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原先的分段监管为主,转变为品种监管为主。食品安全的政府责任领导和监管部门均由多个变为一个,监管模式从多头监管转变为一支队伍综合监管。检测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配置,使有限而分散的检测设备得到了优化利用,解决了小而全的低水平重复问题降低了行政成本,也带来执法方式的转变,食品安全正在由趋利执法向责任执法、运动执法向常态执法转变。实现了监管工作的统一、高效、权威。
三、重心下移,基层监管得到加强
全市监管人员按照人口万分之三点五的要求进行配比,组建了15个执法大队,96个基层监管所,基层所人员约占全市监管人员80%以上。改变了改革前监管力量集中到县城,难以延伸到乡镇和村组的被动局面,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和力量配置下移,有效地解决了乡镇一级监管执法权和执法队伍问题。并将原来由市、县两级承担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6项行政执法职能,全部下放到县级,由乡镇基层监管所具体执行。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推行“一专三员”制度。(一专,是指基层监管所专职监督干部;三员是指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分别聘请乡镇干部、村干部、组干部担任。)
四、提档加速,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改革后,将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超市现做现卖、农村家宴、农家乐等过去由于责任不明晰而无人监管的食品安全问题,纳入监管范围。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渭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暂行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农村自办家宴监督管理办法》2项办法,以食药局名义下发了《渭南市流动餐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渭南市豆芽生产加工技术规范》、《渭南市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渭南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质量规范》、《渭南市流动餐饮摊点管理规范》、《渭南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渭南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等7项管理办法和规范。陕西省食药监局出台的《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也是以我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为蓝本。
全市各级各食药监管部门按照“年年有整治、月月有重点、天天3.15、时时”的思路,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围绕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坚持年年开展以米面油日常消费食品、婴幼儿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肉制品等为重点、以校园周边为重点领域的“亮剑”“春雷”“希望”“清凉”“扫雷”“绿箭”“温暖”等七大品牌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排查食品药品领域质量安全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起,捣毁制售假冒食品窝点51处。联合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人,刑事拘留27人,逮捕11人,移送起诉26人,涉案金额余万元。
五、强化举措,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加强
渭南药品零售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监管经验在陕西全省推广。一是减少了审批环节,将审批时限由原来9个月缩短到40天。二是组织开发“渭南市药品经营企业分布电子地图”和“渭南市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数据库”,方便群众查阅,便于药店合理布局和管理。三是搭建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系统,电子化申报材料,率先在陕西实现可“零跑退”,群众可以直接上网申请药店。纳入了渭南市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名录。四是组织研发“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能化监管系统”,突破了原有现场跟踪检查地域和时间上的缺点,使药品监管常态化、随时化,检查效率提升了10倍以上。今年7月,市食药局对临渭、高新、经开、华州、蒲城、富平6个县区的25家零售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这次检查采用了“双随机”的方法,抽调15名GSP认证员,实行异地交叉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事先不通知当地监管部门,直接奔赴现场进行检查。最终本次检查25家企业中撤销GSP证书12家(占比48%,比全省撤证率高出35%),收回GSP证书10家(占比40%,比全省收证率高出20%),限期整改3家,处置率达%,高出全省处置率50%,在渭南乃至全省引起强烈反响,陕西省局对此项工作充分肯定,专门下发文件在全省各地市推广我市药品零售企业飞检工作经验。
六、主动作为,体制完善推动工作创新
与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渭南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在公安机关增设食品药品安全侦查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了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全市食品药品案件办理以及投诉工作特点,出台了《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及《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建成了市级“12”投诉举报平台,县级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严格执行首问首接责任制。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对所有举报案件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反馈,确保所有举报案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调查、反馈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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