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3月25日前递交相关申请,申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据悉,求职创业补贴按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申领者必须为市内各全日制普通高校、各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残疾的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或渭南市辖县(市、区)农村建档立卡户的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属于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3月25日前自愿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提交《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一份(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我市所辖各县(市、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毕业生,由所在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贫困系统在册贫困户证明一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提供)。(来源: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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