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渭南城区铁腕治霾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经支队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渭南城区对部分机动车实行禁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为渭南主城区临渭、高新和经开区城市道路。东起滨河大道(含),西至石泉路(含);南起韩马街(高新辖区为华山大街西段),北至省道以南所有区域(不含尤西市场和国道)。
二、原需经过以上区域的大中型货车、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牵引车,一律经国道、国道和连霍、渭玉高速绕行。
三、从3月8日开始,进出渭南的大中型货车、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牵引车一律由连霍高速渭南东口出入,严禁从渭南西口出入;大中型货车、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农用三轮车、牵引车、四轮拖拉机和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车辆,严禁进入禁限行区域道路行驶。
四、由阎村方向驶往渭北方向的拉砖拖拉机,一律经华山大街西段绕行新国道向北通行;由崇宁、桥南方向驶往渭北方向的,一律沿渭桥路驶入新国道,经上涨渡十字至新老民生街岔路口后,由渭蒲桥北去,往返途中不得进入市区其他道路。
五、执行任务的工程救险车、军警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不受限制。市、区两级重点工程单位使用的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必须进行尾气检测并自觉办理通行证,严格按照审批路线、时间通行。
六、禁限行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设点检查和加强巡逻管控等措施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启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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