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序稳妥做好年度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就享受补贴人员范围界定及相关程序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认定及所需资料
1、返乡农民工:
受疫情影响,年1月—年2月期间在渭南市外连续务工超过3个月以上或累计务工超过半年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本人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以上期间在务工地办理的社保缴费证明(三者之一);
2、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提供年、年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户:
提供国办系统证明类材料,由户籍所在街镇出具;
4、城镇失业人员:
年1月1日—年6月30日期间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此期间外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内)。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需提交首页及失业登记信息页)。
二、经与税务、养老部门协商,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由人社部门与相关单位进行核查,申请时无需提供票据,由工作人员通过手机APP、银行票据等其他形式进行现场验证(已开具税务部门票据的按原程序办理)。
三、申领人员暂时无需提供银行卡,待审核公示合格后,再行以公告形式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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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年12月18日
高新区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界定及相关程序公告一、享受人员范围
(一)返乡农民工;
(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
(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返乡农民工:年12月21日至年12月22日;
(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年12月23日至年12月24日;
(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12月28日至年12月29日;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
三、提供所需资料
(一)返乡农民工(受疫情影响,年1月—年2月期间在渭南市外连续务工超过3个月以上或累计务工超过半年的返乡农民工)。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2.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或以上期间在务工地办理的社保缴费证明(三者之一);
4.个人承诺书(附件1);
5.《渭南高新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信息确认表》一份(附件2);
6.一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
(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2.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年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承诺书(附件1);5.《渭南高新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信息确认表》一份(附件2);6.一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
(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2.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村委会出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4.个人承诺书(附件1);5.《渭南高新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信息确认表》一份(附件2);6.一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
(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年1月1日—年6月30日期间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此期间外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内)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2、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就业创业证》需提交首页及失业登记信息页)。4、个人承诺书(附件1);5、《渭南高新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信息确认表》一份(附件2);6、一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
四、我中心只受理高新区户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
五、申领人员暂时无需提供银行卡,待审核公示合格后,再行以公告形式通知办理。
备注:
1、所有复印件由申报人员自行复印;
2、受理点: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曹彤;
4、本项政策解释权归渭南高新区劳动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个人承诺书
附件2《渭南高新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信息确认表》
渭南高新区劳动服务中心
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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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渭区政府网、渭南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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