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荔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7名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年8月5日至8月11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内不予受理。举报-
转载请注明:http://www.weinanzx.com/wnms/10998.html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