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00年10月11日青岛市新增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商洛市居民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山东省青岛市;如必须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9月8日以来自山东省青岛市来商返商人员(特别是十一节假日外出青岛旅游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暂时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来商返商人员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居家隔离14天,做次核酸检测),青岛市其它地区来商返商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商洛市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两站一场”(火车站、汽车站、丹凤机场)测温、扫码工作,重点排查青岛市来商返商人员,所有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要加强消毒通风,同时严格落实司乘人员、旅客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各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做好预检分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要实行核酸检测,杜绝院内感染。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后续根据青岛市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商洛市疫情形势研判,随时调整管控措施。
商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00年10月13日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提醒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要求,现对渭南市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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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以医院、医院病人、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途中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步行、骑行及自驾等方式前往。就医过程主动提供与上述人员接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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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众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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