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实施细则》(试行),评选坚持下达计划、自愿申报、初验推荐、考核检查、提前公示、择优命名的程序,按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测评体系和标准,县(市、区)文明委考核测评,市文明委会议研究,现将市委、市政府拟命名表彰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渭南市文明办反映。公示自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时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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