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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家长遗弃刚出生婴儿女婴送渭南市社会

6月24日凌晨五六点多,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婴,被遗弃在了渭南市临渭区槐衙村附近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外,孩子的哭声惊动了这家修理厂的户主李女士。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她已经将孩子送到了辖区派出所,随后被民警送往了渭南市社会福利院。渭南市临渭区槐衙村村民李会玲:“娃在车车里面搁着,一直哭,嘴脸都发青呢,哭的头上的水,汗出的,急忙把娃捡回去搁到家里给娃吃奶,灌水。孩子就那么大,咱也有孩子,娃也舍不得,娃可怜的救娃一下,救娃一命。”

李女士今年50岁,膝下有一孙子,有一孙女。李女士的孙女始终抱着大人的手机,一直盯着女婴的照片翻来翻去。李会玲的外孙女李玉洁:“(记者:小妹妹好看不?)好看。(记者:想不想让她到你家来?)想。”李女士说,因为把孩子捡回来,不知道孩子叫什么,从哪里来,也没有户口,她把孩子送往派出所的过程当中一直舍不得。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环北路派出所民警刘旭:“送到所里后,咱看了这个女婴,也是刚出生不久,一方面安排咱所有抚养婴儿经验的女民警对婴儿进行喂养,另一方面我和我的一个同事到渭南市儿童福利院,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同时,刘警官也积极和社区民警取得联系,尝试在槐衙社区找到弃婴的父母,然而反馈回来的信息是没有找到。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环北路派出所民警刘旭:“劝戒弃婴的父母,尽快地和我们环北路派出所取得联系,或者到咱渭南市儿童福利院领回自己的孩子。希望社会上广大群众,见过这个孩子的给咱提供线索。”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明文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人,公安机关将根据遗弃罪,情节恶劣的,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环北路派出所报警,渭南市儿童福利院

来源:渭南特快

编辑:郭蓉

审核:王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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